法律主观:
非法放贷罪的立案标准为: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二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放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二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