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拆迁人对补偿不能达成协议的,并不能阻止拆迁。
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一、公房拆迁纠纷能起诉吗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市、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被征收人对市、县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征收的流程?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