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三峡移民小组农民集体关于霞国用(20xx)第0276号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特委托福建建达(霞浦)律师事务所伍孝信、欧阳昆钱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处理该土地转让非诉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伍孝信、欧阳昆钱律师为本非诉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本案有关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事项,不得提供虚假的信息及内容,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终止委托关系,非因乙方过错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
四、 委托权限如下:
1、向有关部门调取与本案有关材料;
2、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支持、帮助;
3、代理委托方了解案件相关的事实;
4、代为书写与本案有关的合同文书;
5、代为甲方处理订立转让合同的有关事务。
五、双方同意本次代理协议的签订确定为意向书,待正式签订协议之日,确定代理费用,并予以缴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协助委托人办理完毕非诉事务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山东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因一事发生纠纷,特委托乙方律师风险代理。
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张晖东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其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甲方提供虚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乙方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案件需要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x元。
乙方负责垫付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
乙方按从对方或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
如收回实物,按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
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五、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
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发生争议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可调解也可向合同签订地起诉。
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八、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九、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钱物止。
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申诉等,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山东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造商:山东威海海马地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山西恒晟工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权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山西省范围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
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二、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代理折扣及结算
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2、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 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3、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
4、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5、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五、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销售业绩
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确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 缩小其销售区域;
3) 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八、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9 知识产权
9、1 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9、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9、3 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9、4 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10、协议期限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10、2 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0、3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 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 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 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10、5 关于协议终止
10、5、1 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0、5、2 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10、5、3 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 方: 山东威海海马地毯有限公司 乙 方: 山西恒晟工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的目标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生产的以下产品在 中国境内 的独家代理商代理产品内容如下表:
二、 结算方式:
乙方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甲方不接受承兑汇票)。
三、 供货及相关细则:乙方首次要货前需提供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一般纳税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红章,以便发货开票。
1、 供货时限:
① 乙方要货需提前将签字后的要货清单传真给甲方,每次发货不少于 10 盒。
② 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甲方货发出后及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单(产品发货单)为接收货物的有效凭证。货物运到乙方后,乙方应在产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的产品发货单返回甲方留存备查。
③ 因不可抗拒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乙方不能按期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2、 运输方式及收货人信息: ① 甲方承担从甲方到乙方所在城市的长途运输费用,短途运杂费双方自理。甲方根据
② 乙方必需在所代理的区域内提供固定的收货人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出具有效证明并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索赔或补货,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①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调查、督导权。 ②甲方有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行为的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甲方义务:
①按照合同规定,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②有义务帮助协调解决乙方在代理中出现的困难; ③ 及时供货,保证货物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④ 保证不向乙方代理范围内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 ⑤ 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⑥ 有义务根据乙方要求,对乙方进行相关培训,培训期间甲方交通费自理,甲方住宿费由乙方承担; ⑦ 甲方有帮助乙方处理市场冲货的义务; ⑧ 甲方如有重大经营策略改变,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经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⑨ 甲方应保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承担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
3、 乙方的权利:
①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②对甲方违反本合同行为的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4、 乙方的义务: ①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的一切相关手续; ② 负责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物价备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 按甲方要求每月书面通报乙方的终端销售情况,以备甲方核实,作为保护乙方市场,防止冲货的依据; ④ 对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和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⑤ 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产品的义务; ⑥ 不得经营假冒和侵权产品;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⑦ 不得跨合同规定的区域销售。 ⑧ 乙方在各地媒体投放广告必须以甲方提供的广告批文内容为准,不得夸大宣传或有其他违反广告法或药品监督法的行为,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价格管理及招投标管理:
1、 为保障全国代理商利益和市场秩序,甲方实行相对统一的零售价,乙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的促销、展销供货价格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同意备案后执行,各级,各类代理商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包括让利、优惠活动)降低销售终端供货价,招标采购的除外。如乙方发生违反价格行为,乙方同意接受处罚,按违价货物金额2倍扣罚给甲方。
2、 乙方在代理商区域内参与招标采购的,招标费用乙方自理;如投标价格低于本协议之规定,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严禁低价投标进行恶意竞争。
3、法规要求价格调整;②本产品进入医保目录;③进入国家OTC目录;④本产品甲方进行全面广告宣传。
六、开票与税收:
1、 乙方提供家固定的合法开票单位,并提供相应的开票资料,甲方每月根据乙方要求的时间(填写开票申请表)按照发货先后顺序和实际数量提供一次税票,甲方不实行总额开票法开票。
2、 甲方只开底价税票,乙方要求超过底价开票的(但不超出批发价,乙方另承担底价以上部分17%的税金‘先交后开’)。票开票以 盒为最小单位,普通可以开零头。
3、 代理商变更开票单位及开票单位开票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则导致错票的,每票罚款100元。
4、 退票重开的必须原开出后30天内,否则不予退票和重开。
5、 乙方货款回到甲方帐户,要求返回高开票部分货款的,甲方在收到货款7个工作日完成结算返款。
七、返利:乙方在签约年度内完成 件以上, 可享受按甲方供货价回款总额—%的货物返利,返利货物计算下一年度销量。
八、双方必须遵守的条款;
1、 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在甲方的,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无偿退货,退货费用由甲方承担,且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或经济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2、 退货的相关规定: ① 乙方退货总值不超过解约前一次的进货总值。 ② 乙方保证三个月后六个月内(从甲方货发出开始计算)退货,且产品完好无损。 ③ 退货须先填写甲方统一的《退货申请表》,甲方同意后方可将退货发出,产品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产品在30天内,甲方按其中合格产品的实际数量,并结合效期给乙方汇出退货款项,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效期与退货价植对应表说明:“效期”是指截止到甲方收到退货,所退药品剩下的有效期(扣除发货时过去的效期)以天为单位。
3、 乙方不得超出自己代理区域建立的销售网点或委托商业网点销售我公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资格。
九、对代理商冲货的处理:为了维护各代理商的利益,如出现冲货乙方同意按本协议之附件《市场冲货管理规定》执行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 乙方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经营计划、价格、市场信息等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12个月。
2、 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等。
3、 如乙方违反上述1、2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商业机密责任论处。
4、 三个月内,乙方如无违约责任,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信誉保证金。
十一、违约责任:
1、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 仲裁或诉讼地点在徐州市。
3、 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变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如乙方要求续约,乙方须在期满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他: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十五、以下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发货申请单。
2、 市场冲货管理规定。
3、 乙方签收后的产品发货单。
4、 独家代理商(权)授权书。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因没有GMP生产车间,没有批号,但是国家发明专利是真是性的。为此特申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为纯正中药制剂产品,如发现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或者经济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十七,本合同壹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电话 :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发货申请单
发货申请人: 申请日期: 代理合同号: 发货方式: 到站: 省份:
甲方: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黑枸”饮料在 地区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黑枸”饮料,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二、货款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货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首批货款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为乙方除提供 万元“黑枸”饮料外,同时为乙方免费提供 万“黑枸”饮料支持市场开拓。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七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终止双方合作。
三、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配送货物至乙方指定地点,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资质及产品资料。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有办公场所与储存货物的仓库,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联系人。
3)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黑枸”于明显位置。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品牌饮料。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
五、结算方式
1)甲方为乙方供货价格为每罐 (人民币)。
2)乙方在代理区域年销售额达到五十万人民币,甲方按销售额百分之三利润返点给乙方;乙方在代理区域年销售额达到二百万人民币,甲方按销售额百分之五利润返点给乙方;乙方在代理区域年销售额达到八百万人民币,甲方按销售额百分之七利润返点给乙方;乙方在代理区域年销售额达到壹仟万人民币及以上,甲方按销售额百分之十利润返点给乙方。
六、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七天内通知甲方,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并在十五天内返回,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2)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
七、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具体以协商为准。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具体以协商为准。
八、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市场铺货率小于百分之五十的。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且甲方不得无故剥夺乙方续约权。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审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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