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临时劳动协议
乙方:
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终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义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第三条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四条劳动报酬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在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元(其中元为基本工资,其余为各种补贴),试用期间工资同上。
第五条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保险费用。
第六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在听取职工的意见后,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3、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天津市临时劳动协议
用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招用临时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三章1
6、1
7、1
9、2
5、2
6、33条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务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承担施工生产任务,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质量标准、在安全施工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条例和劳动纪律,具体要求是:
1、每月出勤必须达到28天,每月出勤1-5天内的按日工资的70%年底结算。
2、签订合同办完临时用工手续。出勤在150天以内的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出勤在150天以上的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3、临时工交抵押金50.00元(在第一个月工资扣除),施工结束后,一次退还抵押金(出勤中间间断一个月的一律不付)。
4、对于在施工现场不听从领导的正确指挥,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浪费施工材料的工人,甲方有权视情节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工资在年底按日工资70%支付)。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好的工人,甲方将酌情进行奖励。
5、小拿小摸、偷卖施工现场东西,解除劳务合同、扣除抵压金并辞退,根据被盗物品的折价,扣月工资额的10-30%,工资年底付给。
6、在施工现场不允许擅自离岗。不允许工作中或中午喝酒、打架斗殴,如有此现象发生,将对其解除合同、辞退,视情节轻重处以50-200元罚款。
7、乙方在施工生产中要爱护使用工具和设备,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8、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严禁乱动机械、电气设备,如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劳动工资、福利待遇:
1、劳动报酬为计时、计件工资,工资按月支付。
2、因公伤、残按《劳动安全保护条例》执行。
3、劳动保护按国家有关规定临时用工规定执行。
4、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劳保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5、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在此期间如乙方不符合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辞退。
6、乙方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自动退出工作岗位,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资。
7、乙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临时劳动协议
用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
用工单位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
务工人员姓名(乙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务工人员户口 ____________
工种____________
技术等级____________
务工人员家住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镇(乡)____________街(村)____________号(组),务工人员暂住地址____________
编号 ____________鉴证编号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中介推荐,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自愿到甲方做临时工。按照合法、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违反。
一、合同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个月,在甲方做临时工作。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二、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甲方担任临时生产(工作)任务。合同期内如一方要求变更工作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
三、生产(工作)条件、双方的义务
甲方:为使乙方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对乙方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程和法制教育。尊重乙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应享有的政治、经济待遇。执行国家和当地对临时工的管理规定,接受劳动部门的监督、检查。
乙方:在合同期内,接受甲方的领导,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与其他职工一样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工资待遇
经应知应会考核后,确定乙方在合同期内实行计时工资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___元,加班工资,夜班补贴、劳保福利按本单位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实行计件工资制,月工资额按计件单价结算,其办法是:
五、劳动福利待遇
按19年颁发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六、七、八、九、十条规定和××省(自治区、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或不能适应正常生产(工作)的;(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医疗期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4)乙方因参军、招工、招干、升学者。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法律规定的除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解除合同,并给予书面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须送劳动仲裁机关鉴证,即确认有效,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后补充。
3.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从申请调解之日起,在3日内,经调解无效时,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的申诉应从其知道或应当知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日内提出,超过期限不受理。如对仲裁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甲方所在县(市)人民起诉。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执行裁决的,另一方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补充的有关事项
九、本合同应在办理调配手续后,及时签订、鉴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鉴证机关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涂改无效,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